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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度市级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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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部门:办公室
文件日期:2010-7-6 0:00:00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
2010年度市级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发改局:
为进一步加快项目成果转化,推动我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我市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我委拟组织实施2010年度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扶持一批第八届6·18优秀成果转化项目,促进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请各单位抓紧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则
1、扶持有利于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项目。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厦门产业竞争力。
2、扶持我市百亿产业链(群)发展关键项目。项目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对我市在该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发展影响较大。
3、扶持资金采取无偿补助形式,单项不超过50万元。
4、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产业化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投资(含购置厂房、办公场所、生产设备和检验、测试仪器等)投入,在项目实际投入达拟补助资金四倍(凭发票)时,一次性下达。
5、对已获得本年度市级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的项目,可以继续申报当年省6·18项目和国家专项,但不再安排市级配套资金。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条件。积极参加第八届6·18,有展品参展,并按省、市6·18组委会统一规定的时间撤展;产品有市场需求,发展前景好。
2、建设方案。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建设内容、规模及计划进度合理。
3、技术水平。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清晰,且经我市或我省科技成果鉴定或获专利。
4、建设条件。项目建设条件及外部配套设施落实,环境保护符合要求,资金来源落实,完成核准、备案等投资审批程序,至2011年5月底前能完成下达补助资金所要求的固定资产投资(即补助资金四倍的固定资产投资)。
5、项目应在2012年5月底前建成投产、验收。项目建成后要及时向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发改局提出验收申请,由我委组织项目验收。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请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发改局,根据本专项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认真筛选创新性强、可做大产业规模的市级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组织项目单位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2),并填写厦门市2010年度市级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申报项目统计表(见附件1),于7月19日上午下班前汇总上报我委。每个区(含火炬)申报项目数原则上控制在3个以内。
(二)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发改局作为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对项目单位报送的材料(如资金申请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土地于环评批复文件、资金与技术成果来源等)进行认真核实后予以上报。项目申报文件及附件可在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xmdpc.gov.cn)“高技术产业之窗”栏查询下载。
(三)本专项申报日期截至2010年7月19日,项目申报纸质文档包括:上报文件一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要求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及附件一式三份、项目统计表;电子文档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统计表。
联 系 人:辛美
联系电话:5398325
传    真:5398399
 
附件:
1、厦门市2010年度市级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申报项目统计表;
2、厦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格式);
3、项目单位向所在区发展改革局或火炬高新区经发处提出申请的文件格式。
 
 
二O一O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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