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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上市后备企业申报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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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部门:办公室
文件日期:2011-11-12
 
各相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厦府〔201019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上市后备企业的扶持、服务工作,现就市上市后备企业申报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备案)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2)生产经营和上市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3)盈利能力强、成长性高、发展前景好;(4)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较为规范;(5)有近三年内上市的设想及初步方案。
         二、申报(备案)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备案)方式。
具体请登录http://www.xmdpc.gov.cn进入企业改制上市管理系统(或打开网页http://www.xmdpc.gov.cn/qygz/default.asp)。
申报市上市后备企业需传真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市上市办。
联系电话:0592-5398250;传真:0592-5359537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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