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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更新:200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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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及时跟踪国家、省经济综合部门的有关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研究提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生产力布局、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预期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

  二、研究提出本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三、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本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研究提出相关政策;研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各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区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各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综合协调。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负责拟定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对外开放,以及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并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论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公共服务部门改革的总体思路、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研究提出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和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政策;负责研究推进以股份化改造和发展混合经济为重点的企业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研究证券、债券、期货市场发展问题。

  五、编制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及建设资金计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引导民间资金的投资方向;上报、跟踪、落实属于国家审批、核准权限的建设项目,对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分别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拟定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综合协调重大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政府建设资金的年度总规模,牵头组织编制政府投资(包括市本级预算内资金、土地开发基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的使用方向;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的建立、维护、管理,协调指导二级、三级项目储备库的建设;组织开展市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和后评价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活动,核准建设工程招投标前的有关事项;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牵头组织财政性投资项目代业主招投标工作;负责工程造价、咨询、评估业的管理。

  六、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本市主要产业的发展方向,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以及生产力布局,牵头制定本市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综合协调三次产业发展工作,推进三次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七、组织提出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负责高技术产业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研究制定创新能力建设及项目成果转化战略;负责重点高技术项目机会研究、生成策划及计划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创新能力建设及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推动项目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和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八、研究提出本市利用外资的战略、规模、投向和政策,参与本市重点外资项目的筛选、储备、推介工作,负责审核并上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

  九、分析预测国内外市场状况,参与研究本市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和编制本市要素市场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协调贸易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中的重大政策。

  十、落实国家发改委下达的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研究提出重要物资、商品总量平衡的意见,协调本市重要物资、商品的储备;组织研究提出粮食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监测粮食供求形势,提出确保粮食安全应急的措施;负责协调社会应急处置体系中的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参与研究价格政策。

  十一、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研究社会事业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布局、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二、参与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本市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本市人口发展政策,组织编制实施本市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口年度增长计划。

  十三、分析全社会资金动态,研究提出财政性投资的重大项目融资方案;研究提出全社会资金协调意见;参与本市财税政策的研究;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和监管;研究本市金融发展战略,参与直接融资的协调管理;负责安排国外贷款建设资金项目;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与监督工作。

  十四、拟定和制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和实施;研究提出我市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牵头研究制定与招投标有关的法规、规章及相关配套规定;研究制订本市建设阶段业主招投标有关的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参与国防动员工作,具体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协调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人民防空、交通战备、支前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十六、负责系统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会和妇女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和干部人事管理。

  十七、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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