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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列为福建省省辖市。改革开放后,于1980年10月设立厦门经济特区、1994年被定级为副省级市。按照新的行政区划,全市现辖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6个行政区 。 全市土地面积为1569.3平方公里(不含滩涂面积),海域面积约300多平方公里。全市由厦门岛、鼓浪屿及内陆九龙江北岸沿海部分地区和厦门湾沿岸组成,其主体--厦门岛是福建省第四大岛屿,土地面积约132.5平方公里,全岛海岸线蜿蜒曲折,全长234公里,水清浪静、风光旖旎,拥有条件优越海峡性的天然良港,有史以来就是我国东南沿海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 200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25万人,登记户籍人口153.2万人。拥有众多归侨、侨眷及厦门籍侨胞和港、澳、台同胞,生活着回、满、壮、畲、苗及高山等20多个少数民族,通行方言为闽南语。
特区创办以来,厦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人民社会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环境优美,是投资创业和居住的好环境。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达到1029.7亿元,建特区以来年均增长18%以上;人均GDP(按照常住人口计算)4.6万元,折合5600美元;三次产业比重2:55.6:42.4。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达到2027亿元,建特区以来年均增长24.2%。外贸进出口总值285.8亿美元,建特区以来年均增长24.4%。财政总收入突破200亿元,达到209.7亿元,建特区以来年均增长21.4%。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640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230元,建特区以来分别年均增长15.8%和14.1%。近年来,陆续获得的“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等殊荣,2005年又以总分第一的好成绩,摘取了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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